1.5.07
明日的記憶
我為自己診症,証實自己患上選擇性失憶病。
跟渡邊謙在戲中的角色一樣,我做廣告,一日至少忙14小時,在這段時間內,家人與枕邊人都會被我殘酷地遺忘,他們來電,我也只能用本能作出有限度的回應。眼前經常只有一部電腦,腦裡面充塞著還未想通的點子,手上的生命線,根本就與工作的死線相連。所以我只能選擇性地記住一些重要的東西,例如開會日期;以及故意或無可奈何的不去記住某些東西,例如購買拍拖紀念日禮物。至於忘記戴手錶這種事,一星期更會發生一兩次。
很不幸,我們的城市和我一樣,有病,很嚴重的失憶病,正確點去說,是故意讓某些沒有經濟效益的東西在城市中消失。
我不是要算天星碼頭的賬,也不是要聲援皇后碼頭的保衞行動,我要說的,是大家都遺忘了的人力車。
人力車,在香港超過一百年,今日淪為於街邊販買的無謂道具,等待有心人領養。為甚麼我們的城市,總是不尊重自己的歷史遺物,甚至容不下一件裝飾品?
天星碼頭的人力車,跟慰安婦一樣,是政府不能洗去,百分百屬於人民的歷史。一個罹患老人痴呆症的社會,與一個空殼無異,究竟有無藥醫?
明明是現在可以珍惜的東西,為甚麼我們總喜歡把它化作明日的記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