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2.07

絕望背景


美國是全球溫室氣體的最大污染國,1997年,聯合國在日本京都召開大會,尋求各國合作以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,是為《京都條約》。根據條約規定,各發達國家須在2012年前,把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
5.2%,但各國的減排目標,則據該國的污染程度而定,美國的目標是7%。可是由於條約暫時不針對發展中國家,令自私的美國政客以此作為不遵守條約的藉口,以維護眼前的經濟發展。當然這些自私精針對的主要是中國,而事實上,作為世界工廠,中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確實在不斷激增,所以於2002年中國主動確認《京都條約》,可惜確認並不等於受條約約束,03年中國政府宣佈條約適用於香港,今年是06年,你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做過些甚麼?又可以做些什麼?立即入場支持An Inconvenient Truth,或登上www.climatecrisis.net,戈爾會給你一些啟示。